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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8-11 来源:东北特钢 浏览人数:63553
 

  2017年8月11日,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6)辽02破02-6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批准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程序。
  上述裁定为终审裁定。
  以上情况,特此公告。

附件:民事裁定书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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