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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特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专项行动月
发布时间: 2021-05-24 来源:东北特钢 浏览人数:7076
 

        依据国家、省市下发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内容和要求,按照龚盛董事长的指示精神,东北特钢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专项行动月工作。
        近期,集团公司下发《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专项行动月》通知,对专项行动月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通知要求,本次专项行动月必须严格遵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组织策划开展相关工作。重点是以问题为索引,以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和有限空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为依据,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准则,开展全面、系统的对照检查工作。
为确保专项行动月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集团公司要求,东北特钢股份和抚顺特钢要高度重视,全员发动、全员参与、全方位实施,确保专项行动月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公司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策划、亲自参加,做好专项行动月的组织领导和过程管理工作,保证必要的人员和资源提供。
        二是进一步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专项行动月当中的职责、任务和目标。
        三是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设备、工艺等各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真正使其专业管理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为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起到促进作用。
        四是充分发挥一线生产骨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其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水平,为专项行动月活动提供有效支撑。
        在专项行动月工作中,两基地公司要逐项逐条逐个工序逐台设备开展排查工作,参考设备点巡检清单的模式,列出安全生产检查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检查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条款及要求、违法情况的描述等内容,做到检查指向性明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晰、各项要求具体、检查结果准确、整改措施落实。并要以问题为导向、以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准绳、以检查出的问题和建议为参考,结合自身管理、运行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专项行动月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本着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绝不过夜的原则,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明确管理责任和规程,做好整改完成前的安全防护,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对检查出并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实施“回头看”,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各专业技术管理部门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回访检查,确保完成整改问题的有效性和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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